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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民营医院闸北区上海健桥医院和闵行区上海沪闵医院因累计记分超过12分,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天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实施情况显示,在校验年度内记分累积达到10分的有4家医疗机构,11分的有5家医疗机构,累积记分超过12分的有2家。
记者了解到,去年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为全市2400余所医疗机构建立了“执业档案”,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列入档案,年度记分超“红线”,医疗机构将受到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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