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术后1~3天,患肢保持外展中立位;并开始下肢肌肉收缩练习,2~3天后,可在护士指导下坐起,进行轻度屈伸练习,时间为30min。
2.术后4~7天,采用骨水泥固定者,可鼓励病人早期下地战立。
3.术后8~14天开始练习行走,行走时应扶拐或步行器,以防止跌倒。
4.术后3周~3个月,病人在活动时屈伸不能>90度,不坐矮凳及下蹲动作,不侧身睡觉,如非要侧身,则要在两腿之间放置厚垫,以防关节内收和内旋。
5.弃拐时间因人而异。
6.告知日常生活中应避免重体力劳动和剧烈运动。
7.定期随访至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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