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驻华使馆通知,科政府决定自2007年2月11日起恢复要求中国公民办理入境签证制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赴科访问的正式代表团、参加会议和执行公务的中国公民均须行前向科驻华使馆申请入境签证。
二、赴科工作、长期团聚、短期访问、商务考察及旅游的中国公民均须事先向科内政部移民总局申请入境签证。
三、中国公民不能在科入境口岸办理落地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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